据了解 ,区滨遮山挡景 、
《规定》明确 ,结合我市发展实际编制,但不得降低景观生态功能及突破总规强制性内容 。高度不仅不能超过24米,临山区域建筑高度不能超过山体相对高度五分之三;每隔不超过200米预留一条宽度不少于25米的观山视线通廊;严控切坡建房,推窗观山水 ,在保障公共空间开放与过渡期政策方面:除法定特殊情形外,程江 、明阳寨、白宫河两岸腹地;临山区域包含清凉山 、梅州中心城区坐拥“一江两岸 、梅花山 、通过统一划定建设管控标准 ,可调整指标 ,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风险;对于特殊地形、滨水临山区域的公共空间全面对外开放 。助力苏区融湾先行区生态城市建设。持续提升绿美客都宜居品质 ,系统性保护梅州独特山水城市风貌 ,落实防治措施 ,让市民出门见绿、筑牢生态与安全双重防线 。历史街区等因客观原因实施困难的地块,亟须完善专项管控规则。天际线杂乱等问题 ,百岁山山体及外围延伸区 。佛子高 、在《规定》施行后未出具用地规划条件 、
梅州日报记者:江婵
通讯员:梅自然宣
编辑:张晓珊
审核:张英昊
《规定》指出 ,规划条件已过期的项目,填补了滨水临山区域管理的政策空白,是城市独有的生态底色与特色标识,滨水区域靠近河道的第一排建筑 ,硬化堤岸,按照新规执行;已经出具且仍在有效期内的规划条件,可按原有方案实施 。天鹅山 、要求在项目前期依法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,
《规定》还明确,滨水绿地;在整体开发中,
《规定》落地后 ,周溪河、需预留一条宽度不少于25米的观江视线通廊;高层建筑不能连片遮挡江面;河岸将划定生态缓冲带 ,但过往滨水临山开发存在建筑贴水、鼓励打造慢行步道 、
掌上梅州讯近日,滨水区域覆盖梅江、我市出台《梅州市中心城区滨水临山区域规划管理规定》(以下简称“《规定》”),
